2011年国家公务员新大纲行测政治常识辅导一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0-11-0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政治常识
第一节 核心考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一、唯物论
1.世界的客观性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规律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人们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活动,要以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为前提;社会及其发展规律也是客观的。
2.人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不同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着不同的能动作用,人具有主观能动性。
3.物质和意识的关系
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坚持主观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二、辩证法
1.联系的普遍性
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必须具体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必须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内部联系。
2.运动和发展
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之中;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灭亡的过程;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要有创新精神,支持新事物的成长,学会运用创造性思维。
3.规律
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的存在与发生作用是客观的;人们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
4.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定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应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5.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也有不同的特点,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对事物的特点要进行具体分析,不同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6.善于把握重点和主流
分清事物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7.内因和外因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要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在个人成长过程中,要学会正确地对待内因和外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把内因和外因结合起来。
8.量变和质变
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坚持适度原则。
9.事物发展的趋势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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