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答题前,必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按要求答题。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课程名称(已印有课程名称的请核对)、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并用2B铅笔将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下方的对应数字涂黑,缺考标志不得填涂。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的内容,如不按要求抄写,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无效。 2.试题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考生答题时,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选择题涂写区将对应题号右侧的选中项涂黑涂满,填涂应准确、规范;修改时务必用橡皮擦干净,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然后填涂新的选中项。非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非选择题答题区作答;请注意,在答题时,首先要在“题号”列写明大题号,在答题区内写明小题号,然后开始此题的作答;遇到暂时不会或者没有把握的题目时,可先写下题号,留出大致的答题空间,再继续下一题目的作答。未书写题号或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 3.如需对非选择题部分答案进行修改,严禁使用涂改液、涂改胶带和胶囊纸等,可用双删除线(“═”)将要修改的答案划去,新答案书写在划去答案的上方或下方,但不能超出该题的答题区域;考生书写要规范,字迹要工整、清楚,字体大小和字距要适中,避免潦草。 4.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无误后再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描清楚;也可直接用铅笔作图,但必须保证线条清晰。 5.每门课程只限一张答题卡,考生作答时注意合理安排答题空间。不得增加或者粘贴其它答题纸;答案书写在试题、草稿纸以及其它答题纸上的一律无效。 6.考生应保持答题卡的卷面整洁,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将答题卡折叠、损毁。 7.缺考标记涂写框须由监考人员填涂。 济南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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