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书店 学校  题库 论坛  网校  地方分站: 北京 | 上海 | 郑州 | 天津
  考试动态   报考指南   经验交流   考试教材  考试论坛  网校课程  理论与方法精讲班
    制度与政策: 真题|模拟题|辅导   理论与实务: 真题|模拟题|辅导   经营与管理: 真题|模拟题|辅导   经营与管理: 真题|模拟题|辅导 

淄博:2010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7月23日-8月8日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0-07-25 10:39:22  来源:网络
  • 文章正文
  • 网校课程
  • 调查
  • 热评
  • 论坛

本文导读】:淄博市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7月23日至8月8日;7月26日至8月9日集中统一到市房管局市场管理科办理审核、确认手续;缴费时间为2010年7月26日至8月9日。

关于转发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1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址:http://rsks.zbrs.gov.cn房地产估价师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7月23日至8月8日

  二、请考生点击网上报名栏目,根据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2010年7月26日至8月9日集中统一到市房管局市场管理科(地址:张店区共青团西路23号,电话:2288542)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审核、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登录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rsks.zb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0年7月26日至8月9日。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

  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0年10月11日至17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附件:   1、关于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124号)

  2、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2: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第八条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附件3: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对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的规定执行。

  免试条件

  按照《实施办法》中第七条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辅导科目
精讲班
考题预测班
模考试题班
讲师
在线购买
课时 试听 课时 试听 课时 试听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66
试听
10
试听 2套 试听
黑敬祥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40
试听
10
试听 2套 试听
史贵镇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40
试听
10
试听 2套 试听
史贵镇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40
试听
10
试听 2套 试听
史贵镇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立即发表评论
提交评论后,请及时刷新页面!               [回复本贴]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房地产估价师论坛热贴: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阅读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报考直通车
 
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6、17日。
考试内容: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MORE>>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