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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自学考试保险法复习资料(5)

作者:不明   发布时间:2010-06-28 15:53:2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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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保证金:是国家规定由保险成立时向国家交纳的保证金额,可以用现金或其他方式交纳,一般是在规定资本金基础上的一项规定。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如何提取保险公积金?公积金是从保险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的部分资金积累。保险公积金又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两种。保险法定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根据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公积金的用途有:①弥补公司的亏损;②扩大公司业务经营规模;③转为增加公司资本金。

   保险保障基金与保险保证金的异同:相同点:两者的功能相同,都是为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而设立的。区别:①两者的来源不同。保险保障基金是从保险公司每年的利润中提取的,保险保证金是保险公司成立时,从注册资本中提取的。②两者提取的时间不同。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存时间是长期的,而保险保证金是在保险公司成立之时提存的。③两者提存的方式不同。保险保障基金是按当年保险收入的1%提取,提取金额达到保险公司总资产的10%时,停止提取。保险保证金的提存比例为注册资本的20%.

  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企业风险管理规则包括:①自留保险费的限制。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的4倍。②承保责任的限制。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所承担的危险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③再保险的限制。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应当将其承保的每笔保险业务的20%办理再保险。

  保险资金的种类有:①资本金;②保证金;③营运资金;④各种准备金;⑤公积金;⑥公益金;⑦未分配赢余;⑧保险保障基金;⑨国家规定的其他资金。

  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①安全性原则;②赢利性原则;③流动性原则。

   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①银行存款。安全性、流动性高,但赢利性较低,一般财产保险业务的资金运用多以存款为主。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具有安全性、长期性,利率具有稳定性,债券本身也具有变卖性(流动性),因此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③国家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资金运用的禁止性规定: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政权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国家对保险业监管的原因:①保险业自身特点决定的;②保险合同特点决定的;③保险费率特点所决定的。

  国家对保险业监管的目的:①防止保险经营的失败;②避免不合理的营运;消除自由竞争的弊端;③补充行业自我管理的不足。

  对保险业监管的形式有:①公示监督形式。是指国家对保险业的实体并不直接监督管理,而是将保险人经营的财务状况予以公布,让公众了解保险人经营的情况,自己作出独立判断和选择。②原则监督形式。是指由国家制定指导保险业经营管理的一些基本原则,并在形式上监督实行。③实体监督形式。是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保险业的经营准则、保险企业的创设制度、财产监督和人事监督制度等,由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贯彻执行的监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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