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务员报考人员入围面试必备2条件

来源:南海网发布时间:2010-06-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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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记者6月7日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上半年公务员招录工作明确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达到两个条件,即达到最低面试入围分数线以上及符合职数确定面试入围比例。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10年上半年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生资格审查公告称,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已公告,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最低面试入围分数线以上;二是符合职数确定面试入围比例。

  据了解,按规定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向招录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少数民族证明、毕业证原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还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记者获悉,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6月7日——2010年6月13日,逾期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资格审查,报考省直机关的由招录单位负责,报考市县单位的由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司法劳教单位的资格审查由省司法厅负责;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格审查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森林公安的资格审查由省森林公安局负责。(李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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