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学(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有关主考院校: 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现就停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 (一)财税专科 (二)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 (三)社会工作与管理(专科) (四)公安管理(基础科段) (五)教育管理(专科) (六)外贸英语(专科) (七)音乐教育(专科) (八)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 (九)电子技术(专科) (十)中医护理学(专科) (十一)卫生事业管理(专科) (十二)餐饮管理(专科) (十三)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 (十四)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 (十五)调查与分析(独立本科段)、调查与分析师证书(初级、中级、高级) (十六)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 二、停考安排 (一)以上16个专业及资格证书自2010年11月起,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老考生仍可按报考简章报考。 (二)2012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以后不再安排考试。 (三)2013年年底前办理毕业手续,2014年起,停考专业不再办理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 以上精神请各市及有关部门向考生广泛宣传,并妥善做好停考的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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