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昨天(23日)有媒体报道说,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各地驻京办出台了规范性文件,计划在6个月内撤销数千家驻京办。最先报道此消息的是《瞭望》新闻周刊,文章说刚刚出台的文件显示,国家主管部门计划在未来的6个月内,撤销数千家驻京办。具体的说,撤销的驻京办包括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还包括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从规定上看,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直接设立的驻京办不在撤销范围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经济特区政府的驻京办也不会撤销。另外,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可以保留。该文件是否已经下发,涉及撤销的驻京办是否已经做了相关准备,就此问题,记者今天特地走访了吉林、浙江、江西、福建、山东、湖南、甘肃等省市的省县级政府驻京办。大多数驻京办都表示没有听说这个消息,部分表示听说的也是从网上看到这个消息的。浙江省政府驻京办办公室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说,在新闻出来之前他听说过撤销的事情,但目前尚没有接到国务院等主管部门的正式红头文件,也没有接到过内部文件通知。因为没有听说,所以各个驻京办都还没有对撤销之后人员安置、资产处置等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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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雁明 纠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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