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单证员考试辅导之如何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10-01-12 16:26:23

 1、属于境外收汇的,出口企业应当凭书面报告、境外收入申报单/收账通知向外汇局申请补办。
  2、属于不需要办理国际收支申报的出口收汇,出口企业应当凭书面报告及出口收汇水单/收账通知的出口企业留存联或银行出具的证实企业结汇或收账情况的书面说明,向外汇局申请补办。
纠错

育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