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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中行政法知识:行政行为概述

作者:不明   发布时间:2009-11-19 17:00:34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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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从属法律性;(2)裁量性;(3)单方意志性;(4)效力先定性;(5)强制性。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有: (1)确定力,即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 (2)约束力,即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3)公定力,即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服从; (4)执行力,即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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