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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中行政法知识: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作者:不明   发布时间:2009-11-19 16:58:22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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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合同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相互之间或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协商一致以明确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行政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定是行政主体; (2)签订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3)合同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 (4)在行政合同履行、变更、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优益权; (5)行政合同纠纷通常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 (二)行政指导 1.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的实现一定行政管理目标为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行政指导的作用 (1)对法律手段的补充作用;(2)辅导和促进作用;(3)协调和疏导作用;(4)预防和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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