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是北京文理研修学院的中心工作,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而必要和及时的教学检查则是维护优良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工作按教学计划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北京文理研修学院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学检查的目的与意义
北京文理研修学院开展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检查教学环节落实情况,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教学检查,可以对教学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测、考查,了解和鉴定教学效果及教学目标的实施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改进教学和管理。
二、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北京文理研修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首,由教务处长、各系(部)主任、教务主任为主要成员的教学检查小组。
三、教学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教学检查分为平时抽查和集中检查。
1.平时抽查
北京文理研修学院平时抽查根据该学期教学目标和有关教学工作情况随时安排。其内容主要是检查教师教学(教务主任听课和学生评估)、作业布置与批改(抽查练习)、教学管理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2.集中检查
北京文理研修学院开学两个月后,着重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班主任管理情况、教务主任教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除了抽查教师的教案、集中听课、检查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检查教师出勤之外,听取班主任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方式、教学态度、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考查班主任对所管理专业熟悉程度,对学生管理制度的掌握情况。考查教务主任的日常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四、教学检查结果的处理
北京文理研修学院教学检查人员要对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小结,及时处理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北京文理研修学院领导要认真分析研究教学检查情况,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解决。
(责任编辑:李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