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文理研修学院应认真研究教学大纲,严格按大纲要求做好教学日历,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二、教师应在开课前一周将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提交教务处。
三、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坚决杜绝无准备上课和讲课内容的随意性。
四、教师授课方法应适应学生特点,做到深入浅出、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语言准确、板书规范、演示清晰。
五、教师必须经常与学生沟通,认真改进教学方法。
六、教师对学员作业必须及时批改,不得委托他人代批阅。
七、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八、教师应该接受学院思想道德素质培训,把教学与育人结合起来。
九、教师应做到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严谨治学,严格要求。
十、教师不能无故缺课、迟到、早退。因故短期不能授课,应提前一周通知北京文理研修学院教务处,并按要求找好代课教师或临时调课;若中途终止合同,应提前一月通知北京文理研修学院。
(责任编辑:李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