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促进民办学校的办学档次、质量和特色,提高民办高校的竞争力,出现差异化的精品学校,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奠定基础。
北京民办高校招生考试指导服务中心(www.yuloo.com)是以民办教育作为自己的事业,以民办高校的招生考试服务为自己的核心工作内容。因为工作的关系,这几年目睹和体验了民办高校在发展中的招生环节出现的残酷竞争,包括民办高校之间的竞争、民办高校和非民办高校之间的竞争、民办高校与高考复读班之间的竞争。
但是,目前的这种竞争还停留在民办教育发展的初级阶段,学校的模式、特色和口碑大同小异,是一种博弈的竞争,是一种非合作的竞争,最终形成一种低效率的竞争态势,竞争再惨烈也不利于整个民办高教的发展。
不可否认,在民办高教发展初期,这种同质竞争有利于学校生命力的提高。但同质竞争发展到一定阶段,会加剧竞争的无序化,导致个别学校恶意炒作,虚假宣传、宣传经费挤占教学发展经费等不公平竞争现象。
从长远来讲,应该是每个民办高校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形成一种差异性竞争,这种差异性竞争才能产生合作的动力,从而理性地共同考虑把民办高教推向更大的辉煌。
民办高教发展到现在已经开始由同质化向差异性转移。近几年正是北京民办高教吸引更大资金、调整培养方向、进行组织优化、改革教学模式、蓄积力量参与下一轮竞争的调整期,谁推出独具特色的差异性精品来服务社会,谁就会取得竞争的优势。
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差异化竞争的方向给予了法律的鼓励和保障,对高起点、高投资、规范管理、特色明显的投资单位和学校十分有利,条例中有很多这个方面的规定,如不得向学生和家长集资办学,规定了合理回报鼓励大资金参与民办教育,规定了合理回报的比例杜绝急功近利的行为,规定了教师聘任标准、校园设施、发展基金等以保证学校的长远发展等等条款。
可以预见,由于实施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有更大的资本、更强的管理、更新的理念注入民办教育,民办教育领域原有主体的优胜劣汰也将加快步伐,凤凰涅磐、浴火重生,民办教育将在新的洗礼中走向新的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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