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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季,小升初入学问题是家长都关心的,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发布了2016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还不清楚的家长们可以仔细了解一下,下面为大家分享: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6〕3号)精神,经区教委办公会议研究,报区政府批准,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继续坚持按照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效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区政府统筹。区教委等相关部门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二)免试就近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三)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小学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登记入学。学校首先接收服务片内的适龄儿童,严禁以面试、考试等形式进行入学登记。
(二)初中入学。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学籍在本市外区、户籍或家庭住址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到我区中学就读,学生家长须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审核申请人持本人在密务工就业证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在密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地区)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以下简称“五证”)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或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1.申请入小学一年级就读的,审核申请人持“五证”复印件、“在密借读证明”及“五证”审核证明到区教委确定的小学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2.在我区就读的非京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入我区初中一年级就读的,在毕业学校进行初中入学报名登记,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区教委按照《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密云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核实施细则”),并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3.外省市小学毕业的非京籍学生申请到我区初中一年级就读的,审核申请人持“五证”复印件、“在密借读证明”、“五证”审核证明及毕业学校出具的“同意其小学毕业后到北京市密云区初中入学,我省不再为其进行初中入学分配”的证明,同时加盖毕业学校和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四)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的按本市户籍对待,需持其父(母)的北京市户口簿及与其父(母)的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出生证、户口簿、其他证明等)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政府认定并开具《子女关系证明信》。
(五)特长生入学。密云区第五中学为北京市体育传统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在我区小学毕业生中招收6名体育特长生;密云区第六中学为北京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在我区小学毕业生中招收15名艺术特长生。
(六)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相应学校入学,确保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七)其他情况入学。凡属密云区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由区教委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八)区教委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划定并公布学校服务片。
(九)全区小学入学统一使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初中入学统一使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对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入学意见。区教委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示。
(二)实行计划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三)加强学籍管理。区教委依据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四)杜绝违规操作。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入学程序;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区教委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五、监督举报电话
义务教育入学监督举报电话:69042401(监察科)
小学入学咨询电话:69041914(小教科)
初中入学咨询电话:69041521或69042660-211(中教科)
附件:北京市密云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
北京市密云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5月1日,启动小学、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公示《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公示《密云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公示密云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家长告知书。
一、小学入学时间具体安排
(一)4月25日前,公示《密云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二)5月9日至31日,适龄儿童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审核申请人根据《密云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要求到相关部门审核“五证”。
(三)5月21日至24日,城区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初审;6月17日后,公示划片信息。
(四)6月18日至19日,学校审核、登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登记。
(五)7月4日开始,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9月1日至15日,生成小学生学籍信息。
二、初中入学时间具体安排
(一)4月29日12:00,完成本区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区教委不再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信息变更等操作。
(二)5月9日至31日,审核申请人根据《密云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到相关部门审核“五证”,并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三)5月9日至13日,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四)5月14日至24日,区教委完成密云区第五中学体育特长生和密云区第六中学艺术特长生初中招生工作。
(五)7月1日前,区教委将各初中校新生名单审核下发。
(六)7月4日开始,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9月1日至15日,建立初中新生学籍档案。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印发
2016密云非京籍入学审核流程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已经2016年4月18日区长碰头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2日
北京市密云区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一、证件证明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密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在密务工就业证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在密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地区)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五证”)。
二、组织机构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区教委、区流管办、区信访办、区维稳办、区法制办、区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密云分局、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市工商局密云分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
各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审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三、审核职责、标准
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五证”。
(一)在密务工就业证明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务工就业证明由区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密云分局(辖区工商所)分别审核。
签有劳动合同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工商局密云分局(辖区内工商所)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同时提供夫妻一方在密社保缴费证明。自区教委规定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截止日期前,社保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含一年),补缴的无效。
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自区教委规定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截止日期前,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
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应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自区教委规定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截止日期前,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
(二)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由市国土局密云分局、区教委、辖区内派出所(流管办)分别审核。
自有住房的由市国土局密云分局审核;租房的由辖区派出所(流管办)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住建、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凭证、房主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商用房、地下室、车库、储藏室的证明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三)在密暂住证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暂住证由区公安部门审核。
2.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持有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制发的暂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密云区工作生活并停留六个月以上,以暂住证上的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区教委规定新生入学信息采集的截止日期。
暂住证地址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四)全家户口薄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全家户口薄由区公安部门审核;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区教委审核。
2.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薄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须一致。
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地区)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上一年8月31日前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病例等有效证明),填写《密云区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由区教委制定并提供)。
(五)户籍所在地街道(地区)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1.责任部门及职责
户籍所在地街道(地区)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由在密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教委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本区有效暂住证的可视为有此证明。
(六)在密借读证明、“五证”网上确认证明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借读证明、“五证”网上确认证明由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教委负责开具。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五证”审核通过后,到居住地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教委办理“在密借读证明”。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教委根据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各部门审核通过的“五证”,为其开具“在密借读证明”。其中,受理小学入学的,需要进行网上确认,并告知审核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受理初中入学的,需要告知审核申请人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七)各部门在核实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提供的“五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后,对符合条件的,在复印件右上方签署“符合条件,审核通过”字样,注明日期,加盖公章。将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返还审核申请人,另一份复印件留档备查。
(八)新生入学的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应在2016年5月9日至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相关部门审核“五证”。
(九)需转入本区的非京籍学生,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应在区教委规定的转学时间前(转学时间为每年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到相关部门审核“五证”,“五证”审核通过到镇、街道(地区)教委开具“在密借读证明”,联系学校就读。
四、审核要求
(一)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审核标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五证”审核工作。
(二)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作为受理“五证”复核和反馈复核结果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
(三)各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共同做好非京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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