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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通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启动,市教育局发出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必须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
凡今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2岁。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凡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依法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入学,报名时需出具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房产证)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我市市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和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初中报名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通知》强调,各区应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任务的学校建立学籍并送教上门。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奥数”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要严格按照施教区范围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招收择校生。坚持随机分班,严禁以各种名义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根据安排,5月上旬各小学将上报小学毕业生相关信息,6月下旬各区教育局完成所有小学毕业生的入学分配、各小学分发初中入学告知书,7月份各小学分发小学义务教育通知书。
育路中小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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