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国际教育,提供高质量的择校服务。
微信小程序
国际学校小程序

快速择校

微信公众号
国际学校公众号

政策解读

010-51268841

400-805-3685

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至少配1名健康教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2 15:21:35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通知规定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基本设置和管理规范,还对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成长记录、辅导伦理、危机干预、及时转介、加强研究等方面的管理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心理辅导室应设置个别辅导室、团体活动室和办公接待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区域基本配置个别辅导室面积要求10-15平方米/每间基本设施配有咨询椅或沙发,教师咨询椅或沙发与学生咨询椅或沙发成90度或60度摆放。团体活动室面积要求20平方米以上/每间基本设施配有可移动桌椅、座垫、多媒体设备。

  通知就人员配备明确要求,心理辅导室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均应开放,课间、课后等非上课时间应有一定时间向学生开放,并安排专人值班。

  通知强调,要对有需要的教职工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教育方法,协助家长共同解决孩子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也可利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发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辐射作用。

结束

特别声明: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转载必须经授权后方可发布,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联系邮箱:2498144268@qq.com

( 2023年春季招生报名正在进行中,为避免疫情结束后出现扎堆咨询,无学位等情况,建议家长登记抢先报名咨询!)
国际学校预约看校/在线报名入口

评论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

用户评论
500字以内
发送
    国际学校院校库

    免费咨询

    在线咨询 报考资格测评 开放日免费预约
    电话咨询
    010-51268841 400-805-3685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15910788502

    张老师

    用手机号进行搜索添加微信好友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招生政策随时看

    小程序
    关注小程序

    关注小程序

    学校简章学费随时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