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资质挂靠乱象调查(2)

来源:华夏时报发布时间:2012-09-06

    火爆的挂靠生意

    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将资质出借给没资质的和资质低的企业或个人,试图利益最大化。记者获悉,不少中小建筑企业常为资质问题犯愁,尤其是民营企业,不得不重金租证。

    “大部分挂靠建筑企业,就是一个壳公司,坐收渔翁之利,劳务队如何经营一概不问,如有工伤、质量等问题时,找不到谁负责。”曾挂靠河北廊坊某建筑企业的四川劳务包工头向海称,“资质挂靠”就是借用资质,没有资质的自然人做老板,就挂靠有资质的企业,再组织队伍施工。

    向海对记者介绍:“一般资质挂靠,按照1%到10%收取红利。”凭借挂靠,劳务自然人利用资质去投标,投标成功后,开发商付给施工队伍的款项须经过壳公司的账户,按照约定扣钱,剩下部分再转账给中标人。

    就有资质的个人而言,现在一级建筑师证挂靠“行价”每年12万元以上;一级建造师2万至4万元,二级建造师1.2万元左右。

    事实上,“证书挂靠”已潜滋暗长成为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证书持有者通过“挂靠”获利,企业“租来”证书实现资质达标,中介机构则通过资质转租收取服务费。据悉,在建筑业,管理费收取一般按中标金额的1.5%-3%,中标者将中标金额的8%-15%作为费用。

    “建筑业是腐败高发领域。”王才亮说。

    记者调查发现,证书挂靠者以高校教师居多,挂靠企业则多是民营建筑企业。

    “各类注册工程师将证件挂靠在一家建筑劳务公司,不用到公司上一天班,就能获得丰厚的报酬。”王才亮告诉记者。

    艰难的监督之路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建筑业资质乱象滋生,根源还在监管不力上。

    “按照现行制度,建设部门招标一项工程,建设部门既是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又是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张仁藏说。

    记者查阅,《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转包行为。目前,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依靠《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有关部令和地方法规等监督招投标工作,但实际缺乏实施细则。

    “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彼此没有联系,各行其是。”向海无奈地说,农民工赔偿要看老板是否发善心。

    住建部的官员则坦言,加大清查建筑业的资质问题,势在必行。据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近日出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企业新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

    据悉,2011年,住建部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18939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对1005名注册人员进行了查处。

    但问题依然存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事务委员会秘书长时福茂律师称,挂靠者和企业仍私下签协议,“人证分离”很难被监管。

    “建筑招投标之所以乱象频出,原因在于体制和监管。”张仁藏说,要消除这种挂靠怪象,还需制度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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