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六章20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8-21

  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六章20

  海关的进口境货色征税轨制

  「提醒:本节内容纲要的要求是“把握”,重点把握进出口关税的征收以及关税的退补“」

  今朝我国与国际上大部门国家一样,对进出口货色采纳从价税,

  *进口货色的完税价钱为CIF价。

  *出口货色的完税价钱是经海关审查确定的FOB价钱扣除出口关税后的价钱,即为,FOB-出口关税。

  *成交价钱不能确按时,完税价钱由海关依法估定。

  一、 进口货色关税的征收

  (一)进口货色完税价钱及税额简直定

  进口货色的完税价钱搜罗货价加上货色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址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

  对于按FOB合同或CFR合同进口的货色,其完税价钱应分袂使用一下公式计较:

  1、按FOB合同进口货色的完税价钱计较公式:

  进口货色完税价钱= =(FOB+运费)/(1-保险费率)

  2、按CFR合同进口货色的完税价钱计较公式

  进口货色完税价钱= CFR/(1-保险费率)

  那么,关于进口关税税额的计较公式: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钱×关税税率

  注重!进口关税一律按照人平易近币计较,如不美观合同金额按外币计较的,应汇率中心价折合成人平易近币来计较。

  (二)进口货色关税的缴纳

  关税纳税义务人理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天内向指定银话旧纳税款。过时的,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滞纳金的起征点是人平易近币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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