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六章12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8-21
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六章12
《出境货色报检单》填制规范
1.编号:由磨练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
2.报检单元:填写报检单元的全称。
3、报检单元挂号号:报检单元在磨练检疫机构存案或注册挂号的代码。
4.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5.报检日期:磨练检疫机构现实受理报检的日期,由磨练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
6.收货人:概况合同中的收货人。
7. 发货人:概况合同中的发货人。
8. 货色名称(中/外文):进口货色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如为废旧货色应注明。
9. H.S编码:进口货色的商品编码。
10. 原产国(地域):填写本批货色出产/加工的国家或地域。
11、数/重量:以商品编码分类中尺度数重量为准,并应注明数/重量单元。
12、货色总值吉石匠货色的总值及币种,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货色总值一致。
13、包装种类及数目:货色现实运输包装的种类及数目,如是木质包装还应注明材质及尺寸。
14.运输工签字称号码:运输工具的名称和号码。
15.合同号:对概况易合同、订单或形式发票的号码。
16.商业体例:该批货色进口的商业体例。商业体例有“一般商业”、“来料加工”、 “进料加工”、“合伙合作设备” 等
17.商业国别(地域):进口货色的商业国别。
18.提单/运单号:货色海运提单号或空运单号,有二程提单的应同时填写。
19.到货日期:进口货色达到口岸的日期。
20.启运国家(地域):货色的启运国家或地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