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四章5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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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门损失踪:

  凡不属于现实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踪为部门损失踪。

  海上损失踪按性质又可分为配合海损和零丁海损。

  (三)配合海损和零丁海损

  1、配合海损:

  是指当船、货及其他益处方处于配合危险时,为了配合的平安而由船主酬报地采纳合理的法子所引起的非凡牺牲和额外的费用,这种损失踪则由受益各方按其财富价值进行分摊。

  组成配合海损的前提:

  (1)配合海损的危险必需是现实存在的

  船方在采纳法子时,必需确有危及船、货配合平安的危险存在,不能主不美观臆测可能有危险发生而采纳法子

  (2)必需是自愿地由意识的采纳合理法子所造成的损失踪或发生的费用

  (3)必需是为了船货配合平安采纳的谨严行为或法子时所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非凡费用

  (4)必需是术语很是性质的牺牲或发生的费用,而且以出险为目的

  2、零丁海损:

  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膳缦闵受承保规模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门灭失踪或损害,即除配合海损以外的部门损失踪。

  ※零丁海损与配合海损的区别与联系:

  (1)造成损失踪的原因分歧:配合海损是酬报造成的损失踪;零丁海损长短险直接导致的损失踪。

  (2)损失踪的承担分歧:配合海损由受益各方按受益巨细的比例分摊;零丁海损由受损方自己承担,其损失踪按照损失踪情形从保险公司那儿那里获得抵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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