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2年二级建筑师注销注册通知(叶星华)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4-10 10:46:52
各有关单位:
经二级注册建筑师个人和聘用单位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原建设部令第16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注销叶星华二级建筑师注册(名单详见附件),其相应的二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现予公布。
下载附件:闽注建[2012]11号附件
福建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纠错】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4-10 10:46:52
各有关单位:
经二级注册建筑师个人和聘用单位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原建设部令第16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注销叶星华二级建筑师注册(名单详见附件),其相应的二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现予公布。
下载附件:闽注建[2012]11号附件
福建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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