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公务员考试申论指导:申论考试五大误区

来源:华图教育发布时间:2012-04-0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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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当前有很多申论文章的题目在设计时,往往给人以高考作文的错觉,但实际上,请大家注意,申论考查的决不是简单的写作。例如,2007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最后一题是以“命脉”为题写一篇文章,2008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要求以“从‘怒江水电开发’说开去”或“人与自然”为题写一篇文章,2008年浙江省公务员申论考试要求以“蓝图”为题写一篇文章,这些题目看起来很容易误以为是写一篇普通议论文,但是只要认真察看题目的要求,就能发现这些题目都要求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考查的是思维的综合性和思想的深刻性,而不是简单的议论文写作。

    正是因为申论考试不是单纯的写作考试,而是基于材料分析的案例分析,所以准备申论考试也就不是无章可循的,它有很多简单技巧和万能模式可供参考和使用。在本书后面的部分,我们会为你提供大量的“申论公式”。因此,我们复习备考时,必须使用“申论公式”,用解“行测题”或者“数学题”的眼光来看待申论考试,而不是从单纯写作的角度忽视甚至是否定申论成绩提高的空间与可能。

    误区三:申论考试是个性化考试

    有些人认为公务员考试是选拔个性化人才的考试,需要在申论考试过程中通过独到的观点、华丽的辞藻和旁征博引来展现个性,吸引阅卷老师的注意。其实,这种理解也是对公务员考试的一种极大的误解。不可否认,公务员考试是选拔性考试,但绝对不是个性化考试。

    首先,从申论考试本身的性质来看,申论考试是标准化和程序化的考试,绝不是求新求特的个性化考试。为什么说申论考试是标准化和程序化的考试呢?首先,申论文章本身就是四平八稳的现代八股,具有平和、中庸、凝重、沉稳的风格,绝不需要凸现个性;其次,申论试题中的概括主要内容和提出方案对策部分通常都是根据阅卷老师商讨的标准答案进行评阅,具有统一的标准。论证部分的内容也是根据参考答案进行评阅,也有相对统一的标准。根据阅卷经验,从阅卷的过程来说,每个阅卷老师每天阅卷无数,每天的工作量大概是800~2000份试卷。试想,这么大的工作量,不遵循一定的标准和程序是万万做不到的。

    第二,从选拔人才的角度来说,公务员考试不同于选拔副处级、副厅级领导干部的考试,它选拔的是主任科员以下的普通公务人员,可以说是一种选拔“庸才”的考试。请注意,这里的“庸”丝毫不带有任何贬义的色彩,这个“庸”字是平和中庸的意思,“庸”不代表不优秀。实际上,在我的印象里,中庸反倒是一个带有明显褒义的词汇。中庸之道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平和中庸也符合中国人的文化品格。亚里士多德在其伦理学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中阐述了一个重要的概念“mean”,翻译成中文就是“中庸”的意思,代表一种很大的美德。有个做公务员的朋友曾经调侃说:“在公务员的队伍里做事,讲的就是中庸之道。你是不能有自由个性的,要老实做人,低调做事。如果你圆融练达,谦恭谨慎,为人平和就很容易讨到多数领导的欢心。相反,如果你锋芒毕露、爱出风头,那么‘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枪打出头鸟’的劫数也就是你的命运。现在社会上流传‘20条潜规则’,例如‘领导的意见不能提’、‘个人风头出不得’、‘领导的看法是最大的看法’等等,所以说,个性只能属于你的领导或上级。”尽管,这个朋友的话有些偏激,但是也不能说没有几分道理。毕竟,层级分明是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

    最后,从个性化的影响来看,个性化的答卷容易出现过激的言辞和观点,使答卷偏离主题。或是思想偏激,或是立场错位,使答卷有发泄情绪、抵触社会之嫌疑。一旦出现这样的试卷,分数毫无疑问就会特别低。国家不会也不可能让一个对社会有抵触情绪的人来管理政府事务,这样对党、对人民都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误区四:申论是杂文评论

    有人认为,申论就是语言犀利、引经据典、旁征博引的杂文性议论文。实际上,对申论的这种理解是非常错误的,有很大的危害。

    申论的本意就是“申而论之”。“申”可以理解成申述、申辩、申明,“论”则是议论、论说、论证。申论有着明显区别于其他诸论的特点。它不是那种凭主观好恶选材、尽情张扬个性的放言宏论,而是要求准确把握住一定的客观事实,作出必要的说明、申述,然后在此基础上发表中肯见解,提出方略,进行论证。它的功能,与社会交际中广泛使用的议论文或杂文完全不同。按照我的理解,作为一种专用于选拔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应试文体,“申论”适当地借鉴了我国古代科举应试中“策论”的一些经验与做法。策论主要是要求考生论证某项国家政策或对策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侧重于考查考生解决问题的能力,申论在这方面与策论是一致的。现代申论“在申不在论”,重点是对案例和材料提出的问题阐述观点、论述理由,合理地推论材料与材料以及观点与材料之间的逻辑关系,把问题阐述清楚,并且提出解决办法。从考试大纲规定及历年实际出题情况来看,申论考试为考生提供了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申论的写作,要注意避免杂文性议论文重“议”轻“申”的因素,突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在答题时写出过激的观点,提出不切实际的举措。

    另外,词藻华丽、语言犀利、引经据典、旁征博引的杂文性议论文也超出了一般人的能力范围。150分钟的考试时间,用于进行申论写作的时间不会超过40分钟,一般人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写出一篇大气的议论文绝非易事。这可以从文艺学中“两种语言”的理论得到解释。我们通常认为每个人都有两种语言,第一语言是在内心描述直观感受的语言,第二语言是向外表达感受的语言。第一种语言每个人都有,但是第二种语言却和人的天赋有关,是作家和艺术家等人的专利,因此在极短的时间内,要写一篇气势磅礴的议论文对一般人来说是不可能的。另外,杂文性的议论文也很容易写得华而不实、轻薄无物、言辞激烈,有违申论沉稳、厚重的风格。还有,撰写杂文性的议论文不容易控制好议论的限度,容易让人感觉考生是一个思想偏激、满腹牢骚的人,从而影响考试成绩。

    为了更加感性地认识杂文评论和申论文章的区别,我们不妨对比以下两篇文章:

    文章一:老虎为什么这样红

    早有思想大师们担忧人类将进入“虚无时代”,凡事都变得相对起来,真假没有绝对的界限。华南虎的公众对话如此艰难,正是因为平凡人离得太远,无法眼见为实;学者依据太专业,无法被人理解;网络前科累累,无法令人尽信;官方发言,似乎涉及财政利益,民众不敢妄言。其实混战中,只要有一个机构具备一锤定音的威信,事情就不会走到如此田地。

    ……

    比如网络游戏,让玩家卸下身份,在虚拟世界重新过上另类生活;比如偶像剧,明明是胡编乱造,却让观众为之哭哭笑笑。你能说它们引发的情绪体验就是假的吗?不独华南虎,生活中真假的界限也日趋模糊。小到穿着打扮,大到审美倾向,当代人无不处在人云亦云的消费符号中,已经很难区分哪些是发自内心真正的渴求,哪些又是被广告、舆论和社会无形中加载的。跟随社会潮流,集体无意识下的选择,左右了舆论的判断,真理本身的真假、轻重反而变得面目模糊。再加上社会分工精细,每个人都局限为流水线上一个渺小的零件,实在难以一窥复杂全貌。而当各方权威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时,究竟谁才是对的,已然无法判断。所以,早有思想大师们担忧人类将进入“虚无时代”,凡事都变得相对起来,真假没有绝对的界限。华南虎的公众对话如此艰难,正是因为平凡人离得太远,无法眼见为实;学者依据太专业,无法被人理解;网络前科累累,无法令人尽信;官方发言,似乎涉及财政利益,民众不敢妄言。其实混战中,只要有一个机构具备一锤定音的威信,事情就不会走到如此田地。可惜多元的社会,谁也不服谁,谁也不信谁,结果在舆论泡沫中,虚火越烧越旺。

    退一步讲,公共领域的争论,从来不惧泡沫,不畏谎言,因为大家相信真理越辩越明,此前轰轰烈烈如孙志刚事件,推动了收容遣送条例废止,劳资纠纷促使劳动合同法修改,一些民生热点即使措施尚未到位,也会引发全社会的治理共识。那么华南虎掀起的风暴之大,究竟对社会有何裨益?焦点意义何在?也许,它真的只是当代社会虚无面的一例映照罢了,在于从负面提醒大家:技术更替、媒介发达、信息环绕的当代社会,人们可能反而会被繁复优势蒙住双眼,作茧自缚。当简单的事实都无法还原时,像《黑客帝国》般的荒诞未来,其实离人们并不遥远。

    文章二:从华南虎照事件看完善我国信息公开制度

    2008年2月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针对媒体和公众关注的华南虎照片一事,就省林业厅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问题发出通报。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诚恳接受省政府的批评,并公开了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在致歉信中,陕西省林业厅虽然称违反了《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但有关责任人受到怎样的处罚却只字未提。

    在笔者看来,公众难以知道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情况,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等规定中很难找到相关处罚规定。《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机关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主管机关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或者不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的;不提供或者不及时更新本机关政府信息目录的;对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隐瞒或者以其他理由拒绝提供的;违反规定收费的;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如果对照这个规定,华南虎事件很难看出违反了五种情形中的哪一种,既不属于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也不属于隐瞒或者以其他理由拒绝提供的,更没有违反规定收费的情形发生。正因为如此,一些相关人员即使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也能宣布发现了华南虎,即使在许多质疑声中,仍然有一些人肆无忌惮地力挺华南虎是真实存在的。

    这种状况不能不反映出我国信息公开制度中存在着一些漏洞。翻开我国有关信息公开的制度,我们不难发现,其最大着眼点是放在如何及时公开上,许多规定对不及时公开或隐瞒不公开的责任人都规定了相关处罚,可是对虚假公开却很少规定该如何处罚。

    信息公开有两个基本要义,一是及时公开,二是公开信息不能虚假。可是在实践中,我们只重视了前者而忽视了后者,正是由于后者没有相关制度来约束,才导致了华南虎事件的发生。其实类似的事情不仅仅只有一个华南虎事件,如有的地方为了骗取更多的资金,任意扩大灾害损失等,华南虎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笔者以为,如果没有相关制度约束,恐怕很难杜绝下一个华南虎事件的发生,因为在虚假、不按程序办事的背后,可能存在着许多经济利益。就华南虎事件而言,如果镇坪县真的存在华南虎,建立自然保护区可能就顺理成章了,得到中央的资金投入,吸引更多的游客自然也就不在话下了。

    华南虎事件也许是一个偶发事件,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一旦虚假公开信息泛滥,或者信息不按相关程序公开,不仅会影响政府形象,降低政府公信力,还有可能在突发事件中影响政府部门的正确决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而,为维护中央大力推行的透明政府建设,必须制止这样发布虚假公开信息的行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应在相关规定中加大对这类行为的处罚力度,决不能让任何人有制度空子可钻。两篇文章都是关于华南虎照片事件的评论。很明显,两篇文章在语言、观点和逻辑上都有非常明显的区别。文章一是典型的杂文评论,语言犀利风趣,结构零散,以“虚无”为议论重点。而文章二则是相对规范的申论文章,语言平实稳重,结构严谨,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逻辑谋篇布局,透过华南虎照片事件反思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颇有深意。

    误区五:申论是学术论文

    有人认为申论是使用概念、范畴和严密的逻辑进行观点阐述的学术论文,这也是大错特错的。

    学术研究和论证是科研人员的本职工作,绝对不属于普通公务员的业务范围。申论考试写成学术论文,或者夹杂有太多的学术语言是非常不讨好的做法。例如,笔者有个朋友,是某著名大学政府政策系专门研究公共政策的博士生,他曾参加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考完后非常兴奋地对我说:“老钟,我今年一定能考上国家公务员。今年的申论考的是如何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我对这个问题很熟悉,前不久刚做了一个关于危机管理方面的课题。我把相关的内容都写进去了。例如,我把突发性公共事件产生的根源分为内生性警源和外生性警源,然后……”。听完他的话,我就知道他的成绩可能好不到哪里去,果不其然,最后他的申论只考了38分。其实这个成绩并不奇怪,根本原因并不在于他关于公共突发事件的专业知识有错误或者还不深刻,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太专业了,什么“内生性警源、外生性警源”都出来了,有几个人能看懂呢?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申论写作要力避学术化倾向。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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