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单证员缮制与操作指导:被通知方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1-06 15:15:51

  被通知方(notifyparty):即买方的代理人,货到目的港时由承运人通知其办理报关提货等手续。被通知方的填制方法:

  (1)如信用证有规定,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填制,如信用证有详细地址,电话、电传、传真等号码时,一定不能漏,否则,可能会给货到后的通知造成麻烦。

  (2)如信用证无规定,提单应留空不填,但填买方亦可。

  (3)无论提单正本打不打被通知方,副本应注明买方,开证行或中间商的详细名称,地址,电话等,以便货到时及时通知其办理提货手续。

  (4)如来证规定"notify……on1y",意指仅通知×××人,则"only"不能漏掉。

纠错

育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