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来源:发布时间:2008-08-25 10:06:40

  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 
  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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