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跟单员考试基础理论要点大全五十二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12-29
一、外贸商品的分类原则与作用
商品是指用来交换、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一切商品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商品的二重性是由劳动的二重性决定的,即具体劳动产生使用价值,抽象劳动产生价值。
(一)原则
科学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可扩展性原则、兼容性原则、唯一性原则。
(二)作用(略)
二、外贸商品的分类和归类
(一)外贸商品的分类
1.《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
简称《协调制度》。国际上,《协调制度》采用六位数编码。我国在六位数编码的基础上,使用的是十位数编码,前两位码代表章(Chapter),第三、四位码为商品在该章的位置,上述第一至第四位码称为节(Heading),其后续接的第五、六位码称为目(sub- heading),前面六位码各国均一致,第七位码以后各国可依本身需要而定(美国及加拿大采用十位码,欧共体为八位码)。
2. HS编码中,“类”的编排原则
“类”基本上是按经济部门划分的,《协调制度》将商品分为21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