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造价师考试理论与法规讲义19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1-11-10

    利润的形成及分配

    利润组成

    一般关系式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总成本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利润的分配顺序

    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企业缴纳所得税后形成的净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后余额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即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以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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