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网
 自考动态  报考指南  考试政策  复习指导  课程设置  自考试题  自考就业  考生故事  助学单位  自考论坛 
 公共课: 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经济类: 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法学类: 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文学类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高校招生  网络课堂

广西自考毕业申请有关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07 16:32:44  来源:育路教育网
  • 文章正文
  • 资料下载
  • 自考圈
  • 论坛

  一、考生信息

  (一)考生申请毕业时使用的姓名,必须与目前使用的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考生通过所有课程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姓名;如果在报考过程中更改姓名的,必须及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申请,且须以新的姓名报考至少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考试。

  (二)考生的身份证号由于公安部门原因需要更正的,也按第1点的办法处理;如只是身份证号升位的,各考办在考生申请毕业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前,务必予以更改。自治区自考办在毕业资格审核过程中,不再更改身份证信息,如身份证在系统中的信息与考生实际不符的,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

  (三)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相片要求为免冠蓝底相片,考生需穿着有领衣服照相,成像区中头上部、头部、肩部的比例为1:7:2。对于不符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要求的照片,必须让考生重新照相。

  二、报考类别

  考生报考本科专业时,其考前专业的分类,可参照《广西自学考试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不在目录范围的,则按以下方法分类:

  考生须出具其考前专业的学籍档案(含必考课程及成绩),如果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课程属某类别专业的专业课程,则可认定考生属于该类专业的考生。否则,需要按本科专业报考说明中的要求加考。

  加考课程为专科层次的课程,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免考,具体办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三、专业过渡

  (一)自学考试专业经过了多次的调整,我们针对专业调整制定的专业课程顶替计划,公布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中“自考”栏目的“专业计划”模块里,网址为http://www.gxeea.cn/zxks/zyjh.htm

  (二)考生参加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和0051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课程的考试,还必须参加相应的上机考试,即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和0052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实践),笔试和机试的考核合格后,才算通过该门课程的考试。

  四、单科合格证书

  在毕业申请时,考生必须出具所有通过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如有遗失的,需通过系统重新打印。

  五、主考院校

  (一)通过院校助学班沟通课程考试的考生,必须到该院校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二)考生毕业申请专业的主考院校,必须与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院校一致。

热门资料下载:
<
自考最新热贴: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育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自考报名咨询电话:010-51291357 51291557
热点专题
 
 自考热点关注
                        MORE>>
学员报名服务中心: 北京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中心18层1803室(交通位置图
咨询电话:北京- 010-51268840/41 传真:010-51418040 上海- 021-51567016/17
育路网-中国新锐教育社区: 北京站 | 上海站 | 河南站 | 天津站 | 山东站 | 安徽站 | 贵州站
本站法律顾问:邱清荣律师
1999-2011 育路教育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1218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