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1年监理工程师领证事宜的通知

来源:考试大发布时间:2011-10-13 16:28:31

关于公布2011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9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监理
工程师 
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10  66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110  66 
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160  96 
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  120  72 
  二、领证须知: 
  1、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的考生(含累计合格),请于2011年10月20日至21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考试年份、考试名称、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用于制作合格证书。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补交。
  3、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人员的领证时间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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