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济学》、《金融》专业(本科)各位学员: 根据区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关于《会计》、《经济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意见,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成立宁夏大学自学考试《会计》、《经济学》专业(本科)论文考核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管理部。 二、报名时间办法: 凡申请答辩的学员持单科合格证、准考证,有关免考课程证明(在区、市自考办办理)、于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报名涂卡地点及联系人:宁大南校区:马老师电话:5063096 三、答辩时间及地点:2012年5月27日在南校区教学楼答辩。 四、要求:参加论文答辩的学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按时报名、涂卡,撰写并上交论文,不得推后。 五、费用:答辩费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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