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单证员考试辅导:汇票内容填写3
来源:育路单证员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06-10 17: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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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单证员考试辅导:汇票内容填写
7.付款到期日(tenor)
汇票的付款到期日就是汇票所载金额的支付日期。按《英国票据法》,到期日不是汇票的必备项目,未载明到期日的汇票按见票即付处理。《日内瓦统一法>虽然规定汇票应载明付款时间,但也允许有例外,对未载明付款时间的汇票视为见票即付。我国《票据法》则规定: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应当清楚、明确,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在实际业务中,汇票付款日期的记载形式主要有四种:(1)见票即付(at sight或on demand)。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汇票的当天,即为付款到期日。(2)定日付款(at a fixed date)。例如:汇票载明“于2003年11月15日付交(on Nov.15,2003)”。(3)出票日后定期付款(at a determinable date after the date ofdrawing a draft)是指自出票日期起算确定付款日期。例如:“汇票出票日期后30天后付交(at 30 days after the date 0f the draft)”。(4)见票日后定期付款(at a determinable date after sight)是指自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并经承兑之日起推算确定付款日期。例如:“见票后30天付交(at 30 days after sight)”。另外,在实践中还有使用“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定期付款”的做法,例如:“提单日期后30天付交(at 30 days after date of bill of lading)”。
计算到期日的方法各国票据法的规定大致相同:(1)算尾不算头。例如:见票日为3月15日,付款期限为见票日后30天,则应从3月16日起算30天,到期日为4月14日。(2)假日顺延。上例如果4月14日为银行节假日,则付款期限应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3)月为日历月,以月为单位计算付款期限的,指日历上的月份。如汇票规定见票后3个月付款,见票日为3月15日,到期日应为6月15日。(4)到期日无相同日期即为月末,如见票日为1月31日,见票后1个月、2个月、3个月付款,到期日应分别为2月28日(如遇闰年,则为29日)、3月31日、4月30日。
8.出票地点和付款地点(prate of issue,place of payment)
出票地点和付款地点的记载,对涉外汇票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按照国际惯例,汇票所适用的法律多采用行为地法律的原则。《日内瓦统一法》明确规定:汇票应当记载出票地点和付款地点。未载明出票地点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居住地作为出票地点。我国《票据法》虽未将出票地点和付款地点列为必要项目,但在第二十三条中也明确规定:汇票上记载的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明确清楚;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9.出票人签章(drawer)
各国票据法都规定,汇票必须要有出票人签名才能生效。我国《票据法》第二十二条也把“出票人签章”作为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之一。如果汇票的出票人是企业法人,则必须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除上述项目外,汇票还可以有一些票据法允许的其他内容的记载,例如:利息和利率、付一不付二、禁止转让、免做拒绝证明、汇票编号、出票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