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网
 自考动态  报考指南  考试政策  复习指导  课程设置  自考试题  自考就业  考生故事  助学单位  自考论坛 
 公共课: 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经济类: 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法学类: 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文学类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高校招生  网络课堂

2011年自学考试古代文学史学习笔记(7)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3-05 09:55:01  来源:育路教育网
  • 文章正文
  • 资料下载
  • 自考圈
  • 论坛

  试论楚辞的文体特点。

  一。 从诗风言,铺排夸饰,想象丰富,是楚辞的共同特征。如《离骚》充满奇幻不拘的想象,抒发真情层进反覆。

  二。 从体式言,楚辞较之《诗经》,篇幅极大增长,句式也有四言为主变为长短不拘,参差错落。

  三。 就语言说,楚辞多用楚语楚声,楚地的方言词语大量涌现,另外,“兮”字、“些”字作为虚词叹语成为楚辞的一个鲜明标志。

  试论《离骚》的思想内容。

  一。“美政”理想和深沉的爱国情感。屈原向往“前圣”治国君明臣贤、君臣和谐的境界,提出“举贤而授能兮,循绳墨而不颇”的具体治国方略。

  二。追求理想九死不悔的坚韧品和疾恶如仇的批判精神。贵族大臣群起而攻,迫害屈原,但屈原仁不放弃他的政治理想而苦苦追求,《离骚》写他上天入地,寻求出路,就是他追求理想实现的形象描绘。批判精神在于他坚定不移地追求光明理想的同时,也直接揭批黑暗、指斥奸佞。

  试论《离骚》的主要艺术特点。

  试论《离骚》的主要艺术特色。

  一。浓烈的激情和奇幻的想象。《离骚》前半回顾往事,追忆身世、理想和遭遇,基本是写实,但那些比兴手法铺叙夸饰自己的美好品质的诗句,已具有奇异想象的特色;后半写对未来道路的探索,则更是火一样的浓烈激情、忠贞深沉的爱国情感,通过奔腾飘逸、上天入地的想象淋漓尽致地喷发出来。

  二。洁纯美、独立不屈的抒情主人公形象。高贵的出身,崇高的理想,峻洁纯美、独立不屈的人格,及其异常浓烈的情感,构成了抒情主人公超凡脱俗的完美想象,具有象征意味,表现了这篇抒情长诗的精神实质。

  三。 比兴手法的拓展。它把《诗经》片段的比兴发展成为长篇诗歌中比兴的连续使用,还把《诗经》那种喻象、喻体各自独立的单纯比喻合二为一。在《诗经》基础上拓展的寄情于物、托物抒情的表现手法,形成了我国文学中著名的香草美人的托喻手法的传统,影响深远。

  四。 结构特点。全诗都围绕着,诗人忠贞不渝的故国情感和追求崇高理想九死不悔的精神来谋篇布局的。前半部分回顾历史,实写,后半部分对理想之实现的探索,虚写。

  五。 形式和语言特色。既采用了民歌形式,也汲取了散文的笔法,成为一种句式长短不拘、韵句散语相间的新的文学表现形式。《离骚》后半表现诗人的思想活动,往往设为主客问答,铺排描写。语言丰富多彩、双声叠韵比比皆是。

  试论《九辩》的艺术特色极其与《离骚》思想、艺术上的异同。

  一。《九辩》的思想境界不及《离骚》尽管它也有自标高洁的咏叹和批判、揭露政局的黑暗,但是缺少屈原那种激切的情思和追求理想九死不悔的精神。面对不平际遇,他采取退守保身的态度,甚至感恩阿谀之嫌。

  二。表现看,《九辩》不失为楚辞中一篇精品。

  A. 长于铺排描摹,并在描绘中创造较为圆融的意境。如开头那段广为传涌的文字,渲染秋气之肃杀肃瑟,草木衰落、山空水瘦,天高气清的空阔凄疏之景等。诗人的际遇悲伤之感,被肃杀凄凉的秋景烘托得更加深切浓重。

  B. 细致入微的刻画描写。写落木之枝萎叶衰,从叶片到枝干,由形态到色彩,都刻画得细微真切。

  C. 《九辩》的造语用词也很可称道。韵散相间,长短不拘,参差错落,抑扬变化。

热门资料下载:
<
自考最新热贴: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育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自考报名咨询电话:010-51291357 51291557
热点专题
 
 自考热点关注
                        MORE>>
学员报名服务中心: 北京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中心18层1803室(交通位置图
咨询电话:北京- 010-51268840/41 传真:010-51418040 上海- 021-51567016/17
育路网-中国新锐教育社区: 北京站 | 上海站 | 郑州站| 天津站
本站法律顾问:邱清荣律师
1999-2011 育路教育版权所有| 京ICP证100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