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网
 自考动态  报考指南  考试政策  复习指导  课程设置  自考试题  自考就业  考生故事  助学单位  自考论坛 
 公共课: 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经济类: 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法学类: 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文学类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高校招生  网络课堂

自学考试证件丢失有误如何处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1-09 17:02:28  来源:育路网
  • 文章正文
  • 资料下载
  • 自考圈
  • 论坛

    考试证件丢失有误如何处理?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缺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任何一个证件者,均不准许参加考试。同时要求出示的证件必须清晰,且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也不准许参加考试。已取得“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如有准考证损坏、信息错误或丢失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1准考证丢失或更改的考生,应在每次考试前10天开始到此次考试结束止办理(公休日照常办理)。考生需首先到考籍所在区、县考办填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补发、修改申请表”(一式三份),然后持本人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及“准考证补发、修改申请表”到市考办办理具体的补证和更改手续。

    2身份证号码因由15位升为18位而与准考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可不必修改准考证。

    3遗失居民身份证者需及时补办(含临时身份证),如时间较紧,补办身份证确有困难的,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带有考生照片的证明,证明上的考生照片必须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任何复印件无效)。

    4遗失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试报名所在区、县自考办申请补发。

    5在报名前遗失准考证的考生,报名时可先报名,再办理补发手续。

    2011年自考专升本(采购与供应管理)辅导协议保过班火热报名中!

    咨询热线:010-51297401

    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中心18层1803室(育路网)

热门资料下载:
<
自考最新热贴: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阅读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育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自考报名咨询电话:010-51291357 51291557
热点专题
 
 自考热点关注
                        MORE>>
学员报名服务中心: 北京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中心18层1803室(交通位置图
咨询电话:北京- 010-51268840/41 传真:010-51418040 上海- 021-51567016/17
育路网-中国新锐教育社区: 北京站 | 上海站 | 郑州站| 天津站
本站法律顾问:邱清荣律师
1999-2010 育路教育版权所有| 京ICP证100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