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单证员考试:许可证更改、展期等处理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0-12-07 15:37:26

    有关2011年单证员考试,许可证办理的辅导对考生的复习起到非常有效的帮助,育路教育网特别为您搜集整理,内容如下:

    2011单证员考试:许可证更改、展期等处理

    (一)各类进出口企业领取进口许可证后,因故需要对进口许可证更改、展期时,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申领单位因故需要更改进口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进行。申领单位应填写进口许可证更改申请表,按表中要求填写清楚,连同原许可证第一、二联交原发证机关。

    2、更改进口商、收货单位、商品名称、规格和数量等内容,须重新申领进口许可证。

    3、进口许可证有效面要延期,申领单位一般应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并提供进口合同。如确签了进口合同,发证机关可视情况给予延期,最长延期半年,延期后不得再展期;如在有效期内未签定合同,不得再申请展期。

    (二)申领单位如丢失许可证,应及时向发证机关和该证的所在口岸海关挂失。由发证机关审查确属丢失后按规定办理。

    申领单位的法律责任

    申领单位不得伪造、变造、买卖进口许可证,对违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海关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育路教育网预祝参加2011年单证员考试的考生一切顺利

纠错

育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