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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上报名组织机构及分工 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报考点按照分工及职责组织实施。 1、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和协调工作;研发网上报名系统软件;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维护网上报名系统正常运行;发布相关信息以及培训有关考务组织管理工作人员等。 2、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辖区内报考点(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场所或学校,下同)的确定;培训和选派报考点管理员及工作人员;负责登录密码的管理工作;在网上报名的各个时段通知并及时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工作;协调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做好报考资格公示工作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公示工作;实时监控填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进度;及时处理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是本辖区考生网上报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报考点负责本报考点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其职责是:成立网上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联络员、技术指导、班组管理员等岗位,责任到人;打印发放考生报名表草样;组织、指导本报考点考生网上报名工作;监控本报考点考生填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信息场所及服务;帮助考生解决填报和信息现场确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本报考点的考生按时上网填报信息和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做好本报考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做好报考资格公示工作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公示工作;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的咨询服务。 六、网上报名数据录入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须负责录入本人基本信息,申报照顾政策项目,录入艺术或体育兼报项目和术科测试项目(指报考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等;班级管理员(班主任)负责复核考生报名信息,录入考生学籍、户口信息。信息确认期间,报考点负责初审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教师子女考生等照顾项目;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报考考生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协调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和领导小组终审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教师子女考生等照顾项目并公示,初审“优秀学生”考生等照顾项目;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终审全区“优秀学生”考生等照顾项目并向全区公示。 七、 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第一时段(考生网上信息录入时间):2010年12月1日-5日; 第二时段(信息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2月6日-25日; 第三时段(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2月1日-31日; 第四时段(公示、考生报考资格复查时间):2011年1月4日到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 1、网上报名前准备工作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化工作,采用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维护本辖区派出所代码库和中学代码库,设置报考点(学校)管理员帐号和权限,生成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网上报名考生号;报考点(学校)设置班级管理员(班主任)帐号和权限,生成应届生网上报名考生号。 2、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 (1)考生报名前应在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领取网上报名所需考生号(14位),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网站进行报考信息填报。 (2)考生填报的流程为:①填写报名表草样(可到报考点领取或在网上自行下载);②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保存;③在网上报名期限内考生可对已提交保存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考生网上填报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编印免费配发给每一位考生的《宁夏2011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指导手册》。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报考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责,任何人不得代其填报。 3、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1)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资格初审。 (3)交纳报名考试费。 (4)采集核验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 (5)进行考生本人电子照片现场采集。 (6)考生须现场核对报名信息登记表,签名交报考点,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保存备查,并在考生录取后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7)打印综合素质评价表。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做好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8)打印考生体检表。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做好考生体检工作。 4、报名资格审查: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可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和考生信息确认期间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依据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结论对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考生组织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核发准考证。对不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5、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认真审核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同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以及原始证件的复印件(1份)、注册登记考生名单以及注册登记表(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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