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单证员考试装运通知复习资料
来源:育路网发布时间:2010-11-16 16:07:46
装运通知(Shipping Advice)是卖方应买方的要求,在出口货物装船完毕后,及时通过传真方式或其他方式,向买方(进口方)或进口商指定的保险公司、报关公司发出的关于货物已装船的详细通知,以便进口商及时办理保险、申请进口许可和安排接收货物及办理清关等事宜。
没有特别规定时,装运通知应发给进口商(信用证项下,发给开证申请人)
在以FOB、CFR价格条件下,装货后发出装运通知是合同的一项要件。如因没有发出装船通知,致使收货人未能及时投保,则该货物的丢失、损害由发货人负责赔偿。
装运通知的内容一般有订单或合同号、商品名称和数量、总值、唛头、载货船舶名称、装运口岸、开航日期等。在实际业务中,应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和对客户的习惯做法,将上述项目适当地列明在电文中。
一般而言,装运通知可以不签署,但是如果信用证规定“beneficiary certified copy of shipping advice”,那么受益人必须在该通知上进行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