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报关单(进料加工专用 粉红色)的填制规范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8-18 17:54:08

 一、适用范围:
  出口企业申请退税,均应于海关放行货物之日起十五日内申领出口退税报关单。
  二、栏目填写规范
  1.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要求亦基本
  相同。
  2.在报关单“贸易方式”栏上侧,应填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编号。
  3.如果进料加工出口成品所用进口料件值少于加工出口成品原辅料总值的百分之二十,应在
  “备注”栏内填明“进口料值低于百分之二十”的字样。
  4.进料加工所用进口料件的名称应在“备注”栏内填明。

纠错

育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