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单证员考试辅导:代理(Agency)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8-09 16:44:12

 (一)代理的含义
  代理是许多国家的商人在从事进出口业务中习惯采用的一种贸易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代理业务是以委托人为一方,独立的代理人为另一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区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与资金从事业务活动。
  (二)代理的类型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代理按委托人授权的大小可分为总代理、独家代理和一般代理。
  1.总代理(General Agency)
  总代理是在指定地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他除了有权代理委托人进行签订买卖合同、处理货物等商务活动外,也可以进行一些非商业性的活动。他有权指派分代理并可分享代理的佣金。
  2.独家代理(Exclusive Agency/Sole Agency)
  独家代理是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委托人给予代理人独家代理某项商品权利的方式。换言之,只要代理协议中规定,在一定时期和指定的地区内,代理人对限定商品享有独家专营权,这种代理就是独家代理。
  独家代理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代销指定商品的专营权。按惯例,在独家代理情况下,凡是委托人在约定地区发生的交易,只要是独家代理的商品,不论其是否通过该独家代理人,委托人都要向独家代理人支付约定比例的佣金。但独家代理与包销不同,他们的区别主要有:
  (1)性质不同。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而包销商与出口人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
  (2)风险不同。独家代理人不承担经营风险,而包销商要承担经营风险。
  (3)目的不同。独家代理人赚取的是佣金,而包销商赚取的是商业利润。
  (4)专营权不同。独家代理人在特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代销指定商品的专营权,包销商拥有包销的专营权,包括专买权和专卖权。
  3.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又称佣金代理(Commission Agency)是指在同一代理地区和期限内委托人可同时委派几个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为,代理人不享有独家专营权。对于一般代理,代理人根据销售金额以及协议规定的办法和百分率向委托人计收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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