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网
 自考动态  报考指南  考试政策  复习指导  课程设置  自考试题  自考就业  考生故事  助学单位  自考论坛 
 公共课: 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经济类: 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法学类: 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文学类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高校招生  网络课堂

2010自考写作(一)简答题总结(7)

作者:高校招生网   发布时间:2010-04-28 09:28:27  来源:
  • 文章正文
  • 资料下载
  • 自考圈
  • 论坛

  12、简述通讯的特点。

  通讯有如下三个特点:

  (1)新闻性。所报道的内容必须是具有新闻意义的近期出现的真人真事,而且要有针对性,有时代感。

  (2)评论性。通讯可以对报道的典型人物或典型事件直接发表议论,抒发感情。用自己的情感或见解加强对读者的影响。通讯中评和论,要紧扣人物事件进行;要善于即事生情,缘情见理,以“点睛”之笔,突出主题。

  (3)文学性。通讯虽不是文学作品,却是可以也应该运用多种多样的形象化表述手法。通讯的语言和表达手法所要求的文学性,主要是指通讯在叙述真人真事的过程中,善于形象化地刻划人物的思想活动,描写生动的场景,渲染环境气氛。

  真实性是通讯的生命,评论性是通讯的精神,文学性是通讯的风彩,三者熔为一炉,才算是一篇好通讯。

  13、通讯的种类:

  通讯的类型

  通讯的类型一般有两种分法。一是按报道内容分,有人物通讯、事件通讯、工作通讯、风貌通讯。一是按报道形式分,有访问记、专访、特写、大特写、新闻小故事、集纳、巡礼、侧记、记者来信等。(此内容补充,不同于课本)

  1)人物通讯

  报导各界知名人士和各条战线上先进人物的活动、业绩(的通讯形式)

  2)事件通讯

  报导现实生活中的动人事迹,从而表现时代精神引起人们的关注

  3)工作通讯:报道先进经验或是,某项工作成就。

  4)概貌通讯:报道某个地方。单位。部门等某种气象、变化或风情特色、风俗习惯。

  5)主题通讯:把表现一个主题的而又相对独立的小故事或片断事实组合起来,“集纳”而成为一篇。集纳中的事实,可以是发生在同一时间的,也可是不同时间的;可以是发生在同一单位、一条战线,也可以不是。

  6)小通讯:或称新闻故事、小故事。一是“小”,二是有“故事”,三是以小寓大。通常反映一人一事,表现一个片断,内容单一,篇幅短小、线索简单,不求写繁多人物,不必横生庞杂枝节,但求精悍、生动。

  14、通讯如何选好典型,开拓主题?

  通讯的报道内容,不仅要绝对真实,而且要有意义,有价值,也即是能够比较集中地反映出某些社会现象的本质,体现时代精神,或是引起人们的思考,回答广大读者普遍关心的问题。新闻写作者的选择典型,开拓主题既要靠调查研究,深入采访,又要靠敏锐的眼光和敢于把自己的笔触及时伸向生活斗争的“漩涡”的勇气。

  15、通讯写作中如何写活人物?

  通讯刻划人物形象,必须注意展示人物的思想面貌。人物的思想面貌揭示得越是清晰、深刻,人物的所言所行就越有真实可信的依据,越能显示其独特社会意义。

  刻划人物形象,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通过人物行动的具体描写,显示人物的精神面貌。

  (2)通过具体、生动的细节描写,反映人物的性格和心理活动。

  16、散文的不同概念:

  1)散文的第一种概念是与韵文对称。在我国古代,常把文与诗对称,有韵的文字称为诗,无韵的称为文即散体,统称文章或散文。以先秦为例,除诗经、楚辞外所有典籍,包括历史散文、诸子散文,几乎都是散文。

  2)散文的第二种概念是与骈文对称。南北朝时期,骈文体文盛行,它在字句声韵方面有严格的规矩和讲究。中唐以后,韩愈、柳宗元提倡古文运动,主张改革形式主义的骈体文,向先秦散体文章学习。

  3)散文的第三种概念是与小说、戏剧、诗歌等文体并称。概念似乎缩小,实际仍然宽泛,它泛指小说、诗歌、戏剧以外的所有散体文学样式,即现代散文

  17、散文分类及代表作:

  (1)记人叙事散文:叙述事件介绍人物《藤野先生》

  (2)抒情散文:触景生情托物言志《白杨礼赞》

  (3)议论性散文:培根《随笔》

  18、拓展意境的途径有哪些?

  从总体上说,意境的生成,并不是客观事物自然的显示,而是作者的胸襟情怀或审美感受的酿造成果。特别是当这些主观的思想感情因素能以含而不露、溢而不疏的形式自然、有机地渗透在具体生动的形象描述之中的时候,就更容易获得耐人咀嚼的情趣,也就是富有“意境”的表现。

  散文的写景状物文字,还常有所谓形神兼备的要求。手法之一,就是通过比拟性的联想,把人的思想感情或精神气质移注到描述对象中去,造成亦此亦彼、亦虚亦实的效果。这种“摹形”与“传神”的结合,是散文开拓意境、深化主题的重要途径。

热门资料下载:
<
自考最新热贴: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育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自考报名咨询电话:010-51291357 51291557
热点专题
 
 自考热点关注
                        MORE>>
学员报名服务中心: 北京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中心18层1803室(交通位置图
咨询电话:北京- 010-51268840/41 传真:010-51418040 上海- 021-51567016/17
育路网-中国新锐教育社区: 北京站 | 上海站 | 郑州站| 天津站
本站法律顾问:邱清荣律师
1999-2010 育路教育版权所有| 京ICP证100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