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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工业产权法律制度详解(7)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0-02-09 14:54:0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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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权的保护

  (一)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具体方法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以及进口。但实际上根据专利产品类型的不同,其保护是不同的: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都在保护范围内;而对于外观设计只有四种,即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不包括使用。(新增)

  【例题】甲公司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中,构成专利侵犯的是( )。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答案:BC

  2、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志的非专利产品

  (2)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4、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的行为

  (二)不属于专利侵权的行为

  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新增)。

  (三)诉前救济措施和诉讼时效

  1、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2、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当事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3、“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例题】甲公司申请某项发明专利,在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使用了该发明,乙公司拒绝支付使用费。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起算日应当是( )。

  A、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使用其发明之日

  B、乙公司使用其发明之日

  C、该发明专利权授予之日

  D、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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