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装货港/指运港 1、装货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如果在运输的途中有中转或者是换船的情况下,最后一个中转港就是装货港。 例,承运船舶在一国港口装货启运,航经大坂,又停泊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3D8765)于2003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 从已知条件可以知道最后一个中转港是釜山,釜山港是最后一个装运货物进口的境外装卸港,因此“装货港”栏应填釜山。 对于装货港的情况是:只要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不管在中转地有没有发生商业性质,装运港都填中转港。 2、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指运港不受中转影响。 十六、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1、 境内目的地指进口货物在国内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 2、 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填法:填收货单位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例如:天津A公司(120723xxxx)进口一批货物,进口报关单“境内目的地”栏有填两种填法,第一种可以填“12072”,第二种填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十七、批准文号 1、进口货物报关单免于填报。 2、出口货物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十八、成交方式 ★1、填写成交方式名称或代码。 2、在发票的单价中找到贸易术语(13个贸易术语),但是不能直接填写13个贸易术语。代码表中成交方式要掌握的成交方式包括:CIF、CFR、FOB。因此在原始发票中,如果成交方式是其他贸易术语,不能直接填写; 13个贸易术语应填写的成交方式的对应关系: 十九、运费 1、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3种方式之一,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2、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 例如: A、10%运费率填报为10 B、50英镑的运费单价填报为303/50/2 C、9000日元的运输总价填报为116/9000/3 是以币种——价格——标记的顺序排列的。 ★进口报关单 货物的成交方式为CIF进口的,则运费、保费栏目为空,不填。 ★出口报关单 货物以FOB成交方式出口的,运费、保费栏目不填。 其他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栏如何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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