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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税劳务也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尽管销项税额也是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但是增值税采用价外计税方式,用不含税价作为计税依据,因而销售额中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三)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计算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三)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 (四)销货退回或折让涉及到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税务处理 对于纳税人进货退出或折让而不扣减当期进项税额,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都将被认定为是偷税行为,并按偷税予以处罚。 (五)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 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进项税额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七)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的处理 金融机构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销售实物黄金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普通发票,不得开具银行自制的金融专业发票,普通发票领购事宜由各分行、支行办理。 |
| 课程名称 | 主讲 | 精讲班 | 冲刺班 | 考前串讲班 | 报名 | |||
| 课时 | 试听 | 课时 | 试听 | 课时 | 试听 | |||
| 会 计 | 郑庆华 | 60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审 计 | 邓 宁 | 60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税 法 | 王玉娟 | 64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经济法 | 赵俊峰 | 75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财务成本管理 | 刘艳霞 | 76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战略与风险管理 | 张英奎 | 60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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