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单证员考试商品检验检疫资料详解二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09-11-04 17:34:28

  四、报检的概念:

  1、报检的含义:进出口商品报检是指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商检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限和地点,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申请检验、配合检验、付费、取得商检单等到手续的全过程。

  2、报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报检单位:自理报检单位和代理报检单位

  ü 自理报检单位是指经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并取得报检单位代码的外贸相关单位,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有进出境相关业务的科研单位、运输单位等,依法自行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事宜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境内企业法人。

  ü 代理报检单位系指经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登记,受出口生产企业的委托,或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或受外贸关系人等到的委托,依法代为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事宜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境内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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