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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0年公务员行测考点十

作者:不明   发布时间:2009-09-18 15:57:18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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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10 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核心知识

  法定继承

  1.法定继承的概念

  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

  2.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前一顺序排斥后一顺序,但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并无先后次序之分。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它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转继承实质上是继承遗产权利的转移,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例题精讲

  【例】按照我国有关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200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真题-104题】

  A.配偶子女父母 B.兄弟配偶子女

  C.子女父母兄弟 D.父母兄弟配偶

  【解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名师点评】本题考查的是遗产继承的顺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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