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下列哪一项是我国宪法界定公民资格的依据? A.出生地主义原则 B.血统主义原则 C.国籍 D.以血统主义为主、以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 答案:C 解析:根据《宪法》第33条第1款的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此判断一个人是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标准是他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C. (2005年) 52.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担任下列哪一职务的人员,应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予以任免? A.国家副主席 B.国家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C.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D.国务院副总理 答案:D 解析:国家副主席,根据宪法第62条第4项,由全国人大选举;国家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根据《宪法》第62条第6项、第67条第10项,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的提名决定其人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根据《宪法》第67条第11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决定任免。国务院副总理,根据《宪法》第62条第5项,由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人选;同时,根据《宪法》第80条,须经国家主席任免。据此,选项D应选。 53.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考试大收集整理 A.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答案:B 解析: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 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同。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宪法》序言第十三自然段第一句和第5条第3款,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当然具有国家强制性。据此,选项D错误。 54.关于宪法规范的特性,下列哪一项表述不成立? A.根本性 B.原则性 C.无制裁性 D.相对稳定性 答案:C 解析: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宪法规范具有根本性。宪法规范包括宪法原则和宪法规则,其中原则性的规定占大多数,因此具有原则性。为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性,宪法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保持不变,因此宪法规定具有相对稳定性。 宪法规范也属于法律规范,违反宪法规范的行为应当承担违宪责任,因此宪法规范也具有制裁性。宪法制裁主要表现为罢免违宪的国家领导人员、撤销违宪的法律、法规等。因此选项C错误。 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 A.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B.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D.辖区内有自治州、自治县的省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D 解析: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9条,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的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因此,选项D无权。 (2004年) 56.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答案:C 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会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C项表述过于绝对,是关于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的错误理解。 57.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可以将该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 C.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立即失效 D.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一律具有溯及力 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也作了类似规定,根据以上两个法条的规定可轻松作答。考试大祝大家好运! 58.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答案:A 解析: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由此可知,环境权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59.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 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D.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A 解析:《宪法》第116条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此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 60.根据我国宪法,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几年?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答案:C 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30条规定,宪法第九十八条“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所以本题应选C. 61.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 A.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D.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答案:C 解析:省、直辖市权力机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无需报批准,但不能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故C错误,选C.而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能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因此需报批准。依《立法法》第6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故A、B、D项正确。 6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 答案:D 解析:《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所以ABC都是错误的。D是正确的,《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此规定位于宪法第一章(总纲)。 6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答案:C 解析:《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因此,答案C“在遭受自然灾害时”不正确。 64.某美容店向王某推荐一种“雅兰牌”护肤产品。王某对该品牌产品如此便宜表示疑惑,店家解释为店庆优惠。王某买回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瘙痒,苦不堪言。质检部门认定系假冒劣质产品。王某遂向美容店索赔。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美容店不知道该产品为假名牌,不应承担责任 B.美容店不是假名牌的生产者,不应承担责任 C.王某对该产品有怀疑仍接受了服务,应承担部分责任 D.美容店违反了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D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D项为正确答案,ABC三项排除。 65.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A.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 B.乙厂的矿泉水使用“清凉”商标,而“清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 C.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 D.丁酒厂将其在当地评奖会上的获奖证书复印在所有的产品包装上 答案:B 解析: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段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混淆行为包括以下4种:(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法律%教育 网只有B项是混淆行为。A项的行为是虚假宣传行为;C项的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D项是正当的经营销售行为。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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