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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政治精品练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09-08-07 09:29:02  来源: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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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关于法与道德的共同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律和道德都是一种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性
  B.法律和道德都具有强制性,都是人们应该遵循的规范
  C.法律和道德都是历史的产物,都是不断变化的
  D.法律和道德都是建立在一定物质生产方式之上的
  答案:ABCD
  解析:人类社会早期,法与道德曾浑然一体。在二者高度分化后,法与道德依然在如下方面表现出共同性。(1)在发生学上,都由原始习惯脱胎而来,且在发生发展中有相互转化。(2)在形式归属上,都属社会规范,具有社会规范应有的规范性、概括性、连续性、稳定性、效率性等属性(程度上存在差别)。(3)在内容上,都蕴含和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总体精神和内容相互重叠渗透。(4)在功能上,都是社会调控手段,以维护和实现一定社会秩序和正义为使命。(5)在发展水平上,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且在发展水平上互为标志和说明。综上所述,ABCD都是正确的。
  22.关于司法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A.司法的依据主要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当代中国司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中的“法律”则需要作广义的理解
  B.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的活动
  C.司法权不是一种决策权、执行权,而是一种判断权
  D.当代中国司法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答案:ACD
  解析: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名义对具体纠纷进行认定和裁决的专门性活动,而外部行政行为属于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的活动,因此,司法权不是一种决策权、执行权,而是一种判断权。选项AC正确。司法的依据主要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当代中国司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中的“法律”则需要作广义的理解,它包括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颁布的法律、法规,特别情况下还包括习惯、政策等。在当代中国,司法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也就是审判既要合法,还要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辩法析理,胜败皆服、息事宁人、促进和谐”。因此,正确选项为ACD.

  23.20世纪90年代初,传销活动在中国大陆流行时,法律法规对此没有任何具体规定。当时,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往往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该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说明法律原则具有哪些作用? 
  A.法律原则具有评价作用
  B.法律原则具有裁判作用
  C.法律原则具有预测作用
  D.法律原则具有强制作用
  答案:ABCD
  解析: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或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法律原则具有弥补法律漏洞,评价、预测法律行为,制裁违法行为,指导司法审判等作用,在本题当中,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没有具体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依据法律原则对传销行为加以处理,体现了法律原则评价、裁判、预测、强制的作用。所以,本题答案为ABCD.
  24,村民姚某育有一子一女,其妻早逝。在姚某生前生活不能自理的5年时间里,女儿对其日常生活进行照顾。姚某去世之后留有祖传贵重物品若干,女儿想分得其中一部分,但儿子认为,按照当地女儿无继承权的风俗习惯,其妹不能继承。当地大部分村民也指责姚某的女儿无理取闹。对此,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A.在农村地区,应该允许风俗习惯优先于法律规定
  B.法与习俗的正当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
  C.中国法的现代化需要处理好国家的制定法与“民间法”之间的关系
  D.中国现行法律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一定的冲突
  答案:BCD
  解析:法与习惯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都在社会生活中调整着人们的行为。二者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冲突。我国没有承认习惯作为正式的法律渊源,在习惯与法律规定冲突时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在法律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处理好法律与习惯的关系,使二者和谐共存。故本题中只有选项A的表述不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BCD.
  25.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而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法院没有采纳孙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吕某和小强胜诉。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
  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
  C.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
  D.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
  答案:ABD
  解析:法与道德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法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道德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二者在社会生活中共同发挥着作用。虽然道德对立法具有指导作用,是评价法律善与恶的标准,但二者仍有不一致的地方,法律仅仅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尽管如此,仍不能忽视道德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故本题中只有选项C的说法不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ABD.

  26. 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 
  A.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
  B.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
  C.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
  D.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
  答案:ABC
  解析:A项,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但绝不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事实上法律也不可能取代其他调整手段;B项,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与制约不同。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而法制的最终目的是建立符合统治阶级的法律秩序。基于对B项(对法制最终目的)的分析,C项所述内容也不正确。
  27. 下列有关执法与守法区别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执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守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和自然人
  B.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动性
  C.执法是执法主体将法律实施于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的活动,守法是一切机关、团体或个人实施法律的活动
  D.执法须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毋须遵循程序性要求
  答案:ABD
  解析:A项错在执法的主体仅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即执法机关,而不包括所有的法人;B项错在公民的守法既包括积极的守法也包括消极的守法。C项是正确的表述;D项错在积极的守法也要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就是遵守法律所规定的行为规范,将抽象的行为模式转化为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守法的实质要求。有一点必须注意,那就是行使权利并不意味着为所欲为。
  28. 在现代法律实践中,当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通常采取哪些原则?
  A.价值排序原则
  B.秩序优先原则
  C.个案平衡原则
  D.比例原则
  答案:ACD
  解析:通常采纳的原则有三个。①价值排序原则,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②个案平衡原则,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③比例原则,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

 29. 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哪些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引? 
  A.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C.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D.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答案:BCD
  解析:法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从而对人的行为具有指引作用,这种指引作用有两种实现模式,一是授权性的可选择的指引,允许人们自行决定是否这样行为,从而鼓励人民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二是义务性的确定不可选择的指引,人们必须依据法律规范的指引而行为,从而禁止人们违反法律设定的义务。关于A选项,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是法律为公民所设定的义务,其指引作用为确定的指引。关于B 选项,法律授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是否变更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其指引作用属于授权性的可选择的指引。因此该项为应选项。关于C选项,一方面从禁止犯罪的角度来看该条为故意杀人行为设定了必然的法律制裁,是确定的指引;另一方面,更具体地分析,该条是刑法分则部分的条文规定,属于裁判规则,是对人民法院如何就故意杀人罪处罚的指引。该条文赋予了人民法院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在所列三种刑罚中选择适当的量刑,因此其指引作用属于有选择的指引。经过全面的考虑,该项为应选项。关于D选项,明显是授权性规则,属于可选择的指引,为应选项。
  30. 根据《立法法》的要求,下列哪些事项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加以规定?
  A.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B.教育制度
  C.对私有企业的财产征收制度
  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度
  答案:ACD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 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所以ACD为本题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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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报名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在高校设报名点。
考试时间:2010年1月10日、11日初试,3月试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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