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财政局调整了研究生资助体系,在助学金、奖学金等方面都加大了支持力度。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即:硕士研究生不超过8000元/生/学年,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中外合作办学单位收费,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北京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北京将单独制定研究生生均定额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生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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