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09年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试行版)(3)
2009-02-18 08:37:17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1、目的要求速写是美术专业训练和艺术创作的基本技能,同时也是一切造型艺术的共同基础。它是用形象记录生活、记录艺术思维、积累创作素材的特殊技能。速写的特点和要求是:在短时间内以精炼、准确的形式,刻画出对象的形貌、结构、动态及精神特征、场景气氛,体现对形体的敏锐观察和迅速捕捉形象的能力。速写的形式风格多样,材料也没有特定的限制,各种笔各种纸都可以作为绘画的工具和材料,有些速写还有简单概括的色彩,但一般情况下除白描以外,大多采用的是硬笔单色的画法,以线条为主(也可略施明暗,但不同于素描,应高度概括)。速写的内容包罗万象,凡人物、动物、静物、风景、建筑、场景、文艺演出,以及创作思维记录都可用速写来完成。速写还是美术专业学生进行基础训练、提高造型能力、创作能力和体现艺术修养的极好方式。凡是从事美术专业的人都应予以高度重视。
2、范围
本大纲速写考试范围:人物静态动作写生或人物、场景默写。
(责任编辑:孙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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