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路高考网,提供查院校、选专业、填志愿,高考择校路线规划服务
微信小程序
高校招生小程序

快速择校

微信公众号
高校招生公众号

政策解读

010-51291557

客服热线 : 8:00-20:00

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18)

2009-02-18 08:05:57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其他校考高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除外),对文化分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3.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批高校需于200971日前通过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及时下载报考本校的考生信息,同时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EMS寄送纸质文本到相关招生高校。正式录取一律以从网上录取系统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为准。

  (二)录取办法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责任编辑:孙彪)

 18/66   首页 上一页 16 17 18 19 20 21 下一页 尾页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高考专业报名咨询
  • 意向专业:
  • 学生姓名:
  • 联系电话:
  • 出生日期:
  • 您的问题:
  • 《隐私保障》

高考低分择校动态

免费咨询

在线咨询
录取几率测评
扫码关注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
010-5129155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