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3)

2017-06-18 19:25:16 来源:西北师范大学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文件及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七条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培养质量,改革和创新学校基础学科、工科和人文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学校自2010年起先后实施了本科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云亭创新人才实验班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承担了教育部“语数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改革”、“西部幼教精英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

  “云亭创新人才实验班培养计划”本着“强化基础、因材施教、开展研究性学习、注重能力训练”的原则,通过推进教学模式、内容、方法改革,全面实施研究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学习,培养专业基础扎实、专业功底深厚,具有一定创新能力、适合进行学术研究、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本科生。“云亭创新人才实验班培养计划”在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历史学、化学、物理学、生物科学、经济学、英语、地理科学九个本科专业中实施。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采用“3+1”培养模式,通过校内专业基础知识学习和企业或校企联合中心进行工程实践学习,重点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协作能力和在企业与社会环境下的综合实践能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三个专业中实施。

  “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坚持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模式,注重对学生人文科学素养、应用文科专业水平和职业技能的培养,通过构建校内校外实践教学体系,不断深化学生的专业水平、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突出学生创新能力。“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在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三个专业中实施。

  “语数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改革”是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主要针对中学教育改革发展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重点探索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连续培养的一体化模式,培养一批信念坚定、基础扎实、能力突出,能够适应和引领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卓越中学教师。在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三个专业中实施。

  “西部幼教精英培养计划”是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项目。主要是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构建厚基础、强能力、重融合的培养体系,培养一批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综合素质全面、保教能力突出的卓越幼儿园教师。在学前教育专业实施。

  第二十八条 我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语种及其他语种考生可跟随英语专业第二外语课程(日语、法语、德语、俄语)学习并作为公共外语学分,也可选择修读大学英语。

  第二十九条 我校同意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加分在投档及分配专业时均适用。

  第三十条 学校2017年面向甘肃省投放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藏区专项计划)和中职对口招生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面向西部十一省区招收民族班,面向甘肃和新疆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2014年学校与敦煌市政府合作办学成立了西北师范大学敦煌学院(办学地点:甘肃省敦煌市),学生入学后在敦煌市就读,修完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符合学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西北师范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

  第三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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