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4)
第十九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文化和专业成绩分别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湖南省生源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投档分+专业成绩; 海南省、浙江省生源综合成绩为考生投档成绩;其他省生源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投档分×40%+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如与当年生源省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体育类录取规则: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单招类的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按国家有关单招规定,由学校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分数线,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监督下录取,并向其提供录取名单备案。
第二十二条 湖南省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等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校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为准。
第二十四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考生身体素质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测量类、化学类、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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